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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临时绿卡转正式绿卡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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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什么是有条件的永久居民身份证(临时绿卡)?
  2. 什么时候您可以递交去除临时绿卡限制的申请?(即转为正式绿卡)
  3. 如何申请临时绿卡转正?
  4. 如果您已离婚或您被配偶虐待应该怎么办?
  5. 如何帮助孩子的临时绿卡转正?
  6. 如果您未申请临时绿卡转正或者误期申请,将有什么后果?
  7. 如何获得夫妇必须联合申请绿卡转正的豁免?
  8. 如果您的离婚诉讼尚在进行中,您应当如何申请绿卡转正?
  9. 绿卡转正过程中,您是否可以合法工作?
  10. 绿卡转正是否必须面试?
  11. 从网上购买的(比如81doc.com)的法律文件是否和律师起草的文件具有同样的效力呢?
什么是有条件的永久居民身份证(临时绿卡)?

如果您与公民结婚尚未满2年,那么您所获得的移民签证或绿卡是有条件的。要想去除该限制性条件,您的婚姻必须是真实的,并持续法定需要的时间。

什么时候您可以递交去除临时绿卡限制的申请?(即转为正式绿卡)

一般来说,如果您符合下列条件, 即可申请解除临时绿卡上的限制条件:

  • 您在条件绿卡的批准日2年后,仍然维持着与同一公民或永久居民的婚姻。(您的子女可以与您同时申请转正式绿卡,如果当初他们的临时绿卡是与您同时或在90天之内相继办理的话)
  • 您是一个未成年人,但基于合理的理由无法与父母同时递交申请。
  • 您因与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结婚而获得临时绿卡,但您的配偶已死亡。
  • 您因与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结婚而获得临时绿卡,您基于善意而结婚,但后来离婚或被宣布婚姻无效。
  • 您因与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结婚而获得临时绿卡,您基于善意而结婚,却遭美国公民或绿卡配偶方虐待。
  • 您因父母而取得临时绿卡,却遭到美国公民或绿卡父母的虐待。
  • 如果失去身份或被美国驱逐,您将陷入极端的困境。
如何申请临时绿卡转正?

您必须在您条件绿卡的批准日满2年的90天内,与您的配偶一起递交临时绿卡转正的申请。如果您未及时递交申请,则可能会失去绿卡身份并被递解出境。

如果您已离婚或您被配偶虐待应该怎么办?

如果你已离婚或您受到配偶的虐待,您可以随时提出绿卡转正的申请,并要求豁免关于夫妻需要联合申请的规定。当然,您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

如何帮助孩子的临时绿卡转正?

如果您的子女与您同时或在90天之内相继拿到临时绿卡,那么您可以在您的临时绿卡转正申请中同时提出子女的绿卡转正申请。但是如果您的子女在您拿到临时绿卡90天之后才拿到他们的临时绿卡,则需单独提出绿卡转正的申请。

如果您未申请临时绿卡转正或者误期申请,将有什么后果?

如果您未能在条件绿卡的批准日满2年的90天之内提出申请,将有如下后果:

  • 您的临时绿卡身份将自动终止,移民局可以启动对您的遣返程序。
  • 您将收到移民局的相关通知。
  • 您将收到通知出庭。在听证会上,你可以提出反驳并提供对您有利的证据。

误期申请的情况下,如果您能以书面形式向移民局有关官员证明,您误期申请有正当合理的原因,移民局可酌情批准您的申请并恢复您的永久居民身份。

如何获得夫妇必须联合申请绿卡转正的豁免?

如果您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理由,可以依法要求豁免关于夫妇双方必须联合提出绿卡转正申请的规定。这些理由包括:

  • 如果您被递解或遣送离境,您会陷入极端的困境。
  • 你结婚是出于真情和善意而不是为逃避移民法,但婚姻以无效或离婚收场,并非是您的过失。
  • 你结婚是出于真情和善意并不是为了逃避逃避移民法,但在婚姻中您或您的孩子被配偶殴打,或遭受极端残忍的对待,对方不愿提出绿卡转正的联合请愿并非您的过失。
如果您的离婚诉讼尚在进行中,您应当如何申请绿卡转正?

如果您的离婚诉讼程序尚在进行之中,并且:

  • 您已经递交了申请要求豁免关于夫妇须联合申请的规定,移民局将发出补正通知,要求您提供离婚判决书。
  • 如您递交的是夫妇联合的绿卡转正申请,在您提供了离婚判决书后,仍会获得豁免。
绿卡转正过程中,您是否可以合法工作?

作为一个永久居民,您应该已经收到临时绿卡,此卡将证明,您有权在美国长期工作和生活。如果您及时递交了绿卡转正的申请,您会收到移民局的通知,允许您在等待转正期间继续合法居留和工作。

绿卡转正是否必须面试?

绿卡转正可能需要面试,以证实您是否符合转正条件。移民局会以正式的通知告诉您面试的时间和地点。

从网上购买的(比如81doc.com)的法律文件是否和律师起草的文件具有同样的效力呢?

最近,一个遗产认证法院判决网上购买的遗嘱在表达遗嘱订立人的真实意思方面与一般的遗嘱具有同样的效力。这起案件的细节如下:
 
小 萨米-戴维斯(Sammy Davis Jr.)是二十世纪五十至八十年代的美国最有名的娱乐圈人士之一。他于1990年去世,并把他所有的财产留给他的妻子迪维斯-戴维斯(Altovise Davis)。迪维斯在2004年曾立下遗嘱,决定将她所有的财产转移给她的两位商业伙伴,但是在后来她又对这两位商业伙伴提起了欺诈的指控。2008 年,迪维斯决定执行她立下的第二份遗嘱,根据这份遗嘱,她唯一的儿子曼尼-戴维斯将得到她和她已故丈夫留下的大部分资产,估计价值超过一千万美元。迪维斯 没有聘请律师来帮她起草遗嘱,相反她用从法律文件网站上购买的文件自己完成了遗嘱,好让财产顺利交到儿子手中。
 
然而,迪维斯的商业伙伴 对这份从网上购买的遗嘱提出质疑,他们怀疑这份遗嘱不能充分表达迪维斯的遗嘱意愿。2010年3月,洛杉矶郡高等法院作出了有利于曼尼的判决,法院裁定网上购买的遗嘱是迪维斯遗嘱意愿的明确体现,应被合法执行。由此可以看出,法院允许从网上购买的遗嘱用于法院在财产处置上的裁量。
 
曼尼声称商业伙伴多次欺骗和利用他母亲,并试图控制她的资产。正是由于法院对这种简便好用的从网上购买的遗嘱的效力的肯定,曼尼才得以对他父亲的创作遗产享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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