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A是Doing Business As 的缩写,是指任何不同于公司注册名称的其他 经营别称。
注册经营别称(DBA)有多种好处:
多数州要求最好在经营别称使用前即已报政府注册,也有些州允许经营别称使用后一定期限内完成注册(通常为30-60 日内)。
经营别称可能需要在州或县, 甚至州县两级政府注册。 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要求,有些地区还要求将经营别称在当地报纸上公之于众。
除特殊情况外,注册经营别称(DBA)通常需要一至四周的时间。本网站亦提供加急服务, 可在1-2天内完成。
总的来说,注册经营别称(DBA)并不保障您对该名称的专有使用权,许多州都允许他人注册已存在的经营别称。 如果您想拥有该名称的专有使用权,请参考本网站的注册商标篇。
我们的网站将提供两种服务方式帮您注册DBA:
如果您喜欢亲力亲为,自主掌握工作进度,可使用本网站为您准备经营别称申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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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个遗产认证法院判决网上购买的遗嘱在表达遗嘱订立人的真实意思方面与一般的遗嘱具有同样的效力。这起案件的细节如下:
小
萨米-戴维斯(Sammy Davis
Jr.)是二十世纪五十至八十年代的美国最有名的娱乐圈人士之一。他于1990年去世,并把他所有的财产留给他的妻子迪维斯-戴维斯(Altovise
Davis)。迪维斯在2004年曾立下遗嘱,决定将她所有的财产转移给她的两位商业伙伴,但是在后来她又对这两位商业伙伴提起了欺诈的指控。2008
年,迪维斯决定执行她立下的第二份遗嘱,根据这份遗嘱,她唯一的儿子曼尼-戴维斯将得到她和她已故丈夫留下的大部分资产,估计价值超过一千万美元。迪维斯
没有聘请律师来帮她起草遗嘱,相反她用从法律文件网站上购买的文件自己完成了遗嘱,好让财产顺利交到儿子手中。
然而,迪维斯的商业伙伴
对这份从网上购买的遗嘱提出质疑,他们怀疑这份遗嘱不能充分表达迪维斯的遗嘱意愿。2010年3月,洛杉矶郡高等法院作出了有利于曼尼的判决,法院裁定网
上购买的遗嘱是迪维斯遗嘱意愿的明确体现,应被合法执行。由此可以看出,法院允许从网上购买的遗嘱用于法院在财产处置上的裁量。
曼尼声称商业伙伴多次欺骗和利用他母亲,并试图控制她的资产。正是由于法院对这种简便好用的从网上购买的遗嘱的效力的肯定,曼尼才得以对他父亲的创作遗产享有权利。